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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中心组学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0-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系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建立健全我系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任务,深入学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第二条 机构及组成
    电子信息工程系中心组成员由系总支委员、系全体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系总支书记任组长,负责主持学习;办公室主任任秘书,负责学习资料的准备、通知学习成员以及成员的考勤考核。
    第三条 学习时间
    电子信息工程系中心组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如遇上级有重要指示或者重要活动,需增加学习次数和延长学习时间。
    第四条 学习内容
    除学习校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内容外,还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教育部、山西省委、省政府等重要文件,我系专业前沿知识等。
    第五条 学习形式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和我系工作需要,采取自学和集中研讨结合、可阅读文献和文件、座谈讨论、听专题报告、收看影视节目、开展社会调查等形式。
    第六条 学习要求
    1、每次学习必须有一个明确主题。主题选择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把理论学习与推动我系和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师德师风和业务技能相结合、与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完成1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2、中心组组长在学习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抓好学习,落实好学习任务。
    第七条 学习纪律
    电子信息工程系学习中心组每位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参加学习,有重要教学、科研任务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进行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
    第八条 学习考核
    每次学习要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系总支按要求对每次学习开展情况、学习效果等作书面总结,报送交上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