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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七起违规收送礼金红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案例
更新时间:2015-04-30 点击数: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今日对7起 “ 违规收送礼金红包 ” 和 “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 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大同市三医院神经外二科副主任医师李继尧收受红包问题
2014年12月李继尧应患者家属要求修改病例,收受3000元红包。经大同市卫生局党组和市三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继尧行政记过处分,暂停执业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扣除6个月绩效工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全院通报批评。
长治县机关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胡秀平收送节礼问题
2013年中秋节、2014年中秋节、春节前夕,胡秀平多次安排本单位人员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超市预付卡共计20600元,以过节福利名义向本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发放5900元,向县教育局有关人员送礼7200元,并将剩余的超市预付卡7500元据为己有。经长治县纪委、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胡秀平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
芮城县中医院原院长裴振海违规收受礼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裴振海在2014年7月自建房封顶当天,收受本院医护、后勤等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4900元,同时还存在违规入股经商,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经芮城县纪委、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裴振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并收缴其违纪所得。芮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裴振海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省公安厅直属一局原副局长韩晓光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问题
2014年8月至9月,韩晓光先后分3次邀请250余人,为其子举办婚宴,其中宴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78人,违规收受礼金31800元。经省公安厅纪委研究,并报省公安厅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晓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直属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应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闫国权为其女结婚大操大办问题
2015年3月,闫国权分3天、5批邀请412人次,为其女举办婚宴,收取27名非亲属人员礼金5400元。鉴于闫国权已于2014年11月办理退休手续,经应县纪委、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应县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闫国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霍州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刚为其父过寿大操大办问题
2015年2月,刘刚在临汾市迎春街平阳饭店给其父亲过寿,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76100元。经霍州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刚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市交警大队分管事故中队的副队长朱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交警大队纪检组长薛新红党内警告处分;对交警大队队长张连杰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晋城市天泽集团煤气化厂原党总支委员张泉林为其子生日大操大办问题
2014年11月30日中午和晚上,张泉林在某酒店分2批邀请280余人,为其子大操大办12岁生日,收受礼金107800元。经天泽集团纪委研究,并报集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泉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